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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对秸秆焚烧的规定是什么文件
- 来源:社保查询网 2024-08-23
秸秆焚烧管理规定
禁止秸秆焚烧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明确规定,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若违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将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秸秆焚烧处罚规定
1、故意焚烧他人农作物秸秆,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的规定,以“故意损毁财物”处5日以上10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2、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对不听劝阻, 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50条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3、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不服从管理,殴打、故意伤害、公然侮辱镇、村干部的,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43条的规定,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