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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被保险人同时死亡该如何理赔
- 来源:社保查询网 2025-05-31
四川谦益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奇:
原保险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王女士的父母认为,受益人刘某与被保险人王女士同时死亡情形下应当推定受益人先死,根据该条第(二)项的规定,保险金应作为被保险人王女士的遗产。刘某的父母认为,该条并未规定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同时死亡情形下应当推定受益人先死,故保险金应支付给受益人刘某的继承人。
目前,新保险法第四十二条弥补了原保险法第六十四条存在的上述立法疏漏,明确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有了这样的规定,上述分歧迎刃而解,10万元保险金应当作为被保险人王女士的遗产,由王女士的父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