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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是什么?怎么领取?

最佳答案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42元。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9元。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6元。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23元。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51元。

  (六)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842元发放。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的证明及有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同时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职业介绍服务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7、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不可以。

  首先,领取失业金最长时间是二年(24个月),养老保险不缴,社保也不会催你缴,但后面再持续缴纳养老保险至退休年龄时,养老金计发的社平工资基数不会按退休年龄的上一年当地社平工资基数。

  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是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因为领取失业金期间由失业金代为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无需交纳的,但是职工养老保险必须由个人来承担,如果说在领取失业金的这两年期间,没有承担自己的养老保险的一个费用,实际上这个养老保险的缴费就会中断两年。

  其次,在领取失业金的二年,如果说经济条件允许,并且自己有参保的意愿还是尽量把这个养老保险给他交上是比较合适的,养老保险的年限就会形成一个连续的缴费年限,对于今后办理退休也会奠定一定的基础。

  如果中途欠费二年,别人不欠费,即使两人同样的缴费年限,同一个城市同年同月退休的养老金也可能是不一样的。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关于北京失业保险金的一些资料,最后祝大家都找到合适的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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