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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26种疾病重新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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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保险26种疾病重新定义

  “核心疾病”初定8种

目前8种疾病被确定为“核心疾病”,这些“核心疾病”将是今后所有重大疾病产品所必须保障的病种。保监会重大疾病办公室负责人昨天向记者透露,目前初步确定的8种核心疾病包括急性心肌梗塞、严重脑中风、恶性肿瘤、冠状动脉搭桥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慢性肾衰竭尿毒症、严重烧伤、瘫痪。

据该负责人介绍,目前确定的这些疾病发生率都很高同时程度严重,并且在目前的保险理赔中所占数量很大。但这8种疾病只是初步选定,还要根据进一步协商情况增加或减少,最后定下的核心疾病可能在7至10种之间。今后凡是被定为重疾险的险种,至少要保障这些核心疾病。保险专家介绍说,定义必保疾病就可以避免一些公司不保发生概率很高的重大疾病,而换上一些发生概率低的疾病。

  26种重病重新定义

统计显示,目前重疾险是寿险市场中仅次于分红险的第二大类险种,按保费算,占据寿险市场30%左右的份额。但现在我国的重疾产品只是由保险公司单方面制定,各公司对同一种重症疾病定义各不相同。因此,重疾险理赔的纠纷层出不穷,年初的友邦重疾险风波就是最典型的案例。

此次在重大疾病行业标准定义制定工作办公室牵头,10家人寿保险公司、4家再保险公司以及医学专业人员共同参与下,保监会目前已初步完成了26种重大疾病的标准定义。据透露,这26种重大疾病的定义结合了国际上重疾通用的定义标准,最后和医学界专家沟通后确定的。今后所有保险公司将使用这套统一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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