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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如意安顺两全保险能保什么?附投保案例

最佳答案

  1. 险种:主险泰康如意安顺两全保险,附加险泰康附加如意安顺重大疾病保险。

  2. 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即可。

  3. 期限:与保险公司进行约定。

  4. 交费:期交或者是趸交。

  5. 等待期:180天。

 主险:

  一、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身故,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的数额为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二、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生存保险金的数额为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附加险:

  一、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确诊罹患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90种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者多种),向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和主合同同时终止。

  重大疾病保险金的数额按以下方式确定:

  ①自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第10个保单年度末,被保险人初次确诊重大疾病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的数额为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

  ②自本附加合同生效后第11个保单年度起,被保险人初次确诊重大疾病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的数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③对于本附加合同项下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和主合同项下的身故保险金,只给付其中的一项。在给付其中任意一项后,本附加合同和主合同同时终止。

  二、轻症疾病保险金

  合同约定的50种轻症疾病,最高赔付3次,每次按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 30%向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

  三、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医院及专科医生初次确诊罹患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豁免后续保险费。

  泰先生今年30岁为自己投保了泰康如意安顺两全保险,同时附加泰康附加如意安顺重大疾病保险,基本保险金额50 万元,保障至80周岁,交费期间10年,每年交保费23650元。泰先生为投保人、被保险人及生存保险金受益人,他的妻子康女士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v 保单具体权益如下:

  一、重大疾病保障:50万/100万

  假设泰先生在第10年之前确诊合同约定范围内的重疾,太先生可获得50 万元 重疾保险金理赔;

  假设泰先生在第10年之后确诊合同约定范围内的重疾,太先生可获得100 万元 重疾保险金理赔;

  二、轻症疾病保障:每次15万,最多3次,累积最多45万,初次确诊后可豁免后期保费。

  三、身故保障:50万

  假设泰先生在保险期间内不幸身故,康女士可领取50万身故保险金。

  四、生存金:50万

  假设泰先生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且无理赔过,泰先生可一次性领取50万生存保险金。

总结:以上就是小编关于泰康如意安顺两全保险的相关信息分享,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如果想了解更多的相关内容,或者还有未能解答的疑问,欢迎进入保险海咨询和交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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